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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学生活动宣传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时间:2013-12-03  浏览:5973
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学生活动宣传项目
 
审批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学生活动宣传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于2013

 

年11月21日经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年11月25日起施行。本办法对校内学生活动宣传项目审批做 出详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宣传项目申请流程 第三章宣传项目申请具体要求

 

3.1横幅悬挂申请

 
 

3.2喷绘摆放申请

 
 

3.3海报张贴申请

 
 
3.4设摊申请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方便全校师生进行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规范宣传 项目审批流程,达到高效统一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内举办活动需要申请悬挂横幅、摆放喷绘、张贴 海报以及设置摊位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应规定。

 
 
第三条学联秘书处及团委老师统一负责申请的审批工作。各协 会、社团以及学联各中心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申请和审批工作。
 

第四条 对于审批过程中违反程序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 指出,积极做好监督工作。

 
 
 
 
 
 
第二章 宣传项目申请流程
 
 

第五条 申请表填写。申请单位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团旗飘飘网 站(http://youth.sjtu.edu.cn/),在其服务平台中下载《校内学生 活动宣传项目申请表》,打印并完整准确填写。

 
 

第六条 指导单位同意。社团类申请需社团指导老师在社团指导 教师意见栏签字并盖章;非学生社团类(学生组织或学生会)需相应 指导老师在指导管理单位意见栏签字并盖章。

 

第七条 申请提交。申请单位应在值班时间将申请表交至学生联 合会值班地点。因审批流程需要,申请单位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


交申请表;宣传项目若存在商业赞助性质需提前至少4个工作日,以

 
免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审批结果。申请单位应于提交申请表的2个工作日后前 往学生联合会值班处领取审批结果,如通过审批,可进行后续工作; 若宣传项目具有商业性质,申请单位应于提交申请表的4个工作日后 前往学联值班处领取审批结果,如通过审批,可以进行后续工作。

 
 

第九条 商业性质的宣传项目。商业活动有关就业及招聘方面的 宣传,可直接联系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办理;赞助类活动必 须要有学校挂靠单位,并由该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条值班时间及地点。学生联合会值班地点学生服务中心200
 

号大厅。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2:15~13:45、16:15~17:45、

 

18:15~20:00。

 
 
 
 
 
 
 
第三章 宣传项目申请具体要求
 
 

第一节横幅悬挂申请

 
 
 

第十一条 学生活动的横幅宣传项目申请除经指导单位或教师签 字盖章外,能否通过审批还需视活动性质、活动规模而定。横幅悬挂 审批对象仅限于校级大型活动,小型活动不支持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表填写的横幅悬挂时间最早不能早于活动开始前
 

两天,最晚不能晚于活动结束后一天。

 
 
 

第十三条若横幅申请通过,申请人应当领取附表一交至总务组

 
(包玉刚图书馆北侧龙文)。
 
 
 

第十四条 同一活动或同一系列活动,在相同时间段内只能申请 一条横幅。建议长期活动进行横幅悬挂,一次性活动不建议悬挂。

 
 
 
 
 
 

第二节喷绘摆放申请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提交喷绘摆放申请当日,应当携带A4喷绘小 样至学生联合会值班处留底。

 
 

第十六条 申请表上填写喷绘摆放时间最早不能早于活动开始前 两天,最晚不能晚于活动结束后一天。

 
 

第十七条 学生活动的喷绘宣传项目申请除经指导单位或教师签 字盖章外,能否通过审批还需视活动性质、活动规模而定。喷绘摆放 审批对象仅限于校级大型活动,小型活动不支持申请。

 
 

第十八条 同一活动或同一系列活动,在相同时间段内只能申请 一张喷绘。建议长期活动进行喷绘摆放,一次性活动不建议摆放。

 
 

第十九条同一活动或同一系列活动的宣传项目不可同时申请喷


绘摆放和横幅悬挂。

 
 
 
 
 
 
 
 

第三节海报张贴申请

 
 

第二十条申请单位提交海报张贴申请当日,应当携带一张A4

 
海报小样交至值班人员处留底。
 
 
 
第二十一条海报申请若通过,申请人应当携带海报至学生联合 会值班处加盖学生活动审批章。
 
 

第二十二条应生活园区要求,张贴于寝室楼下的海报规格须小 于等于A4纸大小。

 
 
第二十三条加盖学生活动审批章后应当至商业街二楼生活园区 团工委处盖章。
 
 
 
 
 
 
第四节设摊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单位提交设摊申请当日,应当于值班处挑选摊 位。
 
 
第二十五条设摊申请若通过,申请人可一并领取设摊许可证及 附表二交至总务组(包玉刚图书馆北侧龙文)。


第二十六条学生活动可以设摊位置在东区大转盘及东区小舞台,
 

其余地方原则上不允许设摊。如果有特殊情况请联系相应地点的管理 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活动宣传项目具体审批流程及资料下载见 本办法附件:1。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
 

附表:

交大团旗飘飘网 http://youth.sjtu.edu.cn/下载校内 学生活动宣传项目申请表 打印并填写完整

 
 
 
 
社    团             非学生社团
 
 
 


社团指导

教师意见栏 签字盖章


指导管理

单位意见栏 签字盖章


 
 
 

交由学生服务中心200号大厅学联值班处

学联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12:15~13:45、16:15~17:45、18:15~20:00

 
 
 
 


办理横幅
悬挂

办理海报 张贴(申请

时携带海 报小样)

办理设摊 申请

办理喷绘 摆放(申请

时携带喷

绘小样)


 
 
 


交表翌日 至学联值

班处领取 附表一交 至总务组

(包玉刚 图书馆北

侧龙文) 办理横幅

悬挂


交表翌日 携带海报
至学联值 班处在海 报上盖章
并留海报 小样,之
后到商业 街二楼生
活园区团
工委盖章


交表翌日

至学联值 班处领取 设摊许可 证及附表 二,交至 总务组

(包玉刚 图书馆北
侧)


交表翌日 至学联值 班处领取 附表一交 至总务组

(包玉刚 图书馆北 侧)办理 喷绘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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